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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置業須知] 大溫公寓業主無法出行 物業買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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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加西網綜合)作為一名共管物業的業主,按照物業法的規定應當最受共管物業的章程和規定,但對於自己的特殊需求,物業也應當滿足。

最近家住北溫的一名業主由於自己身體原因無法出行,要求物業為他加裝電車(tram),但由於這個電車需要穿過物業的公共區域,除了物業之外還有其他業主反對,因此被物業拒絕。

於是業主將物業告上 BC 省調解法庭 CRT,最終法院判決這位業主勝訴,物業不僅要為業主安裝符合老人要求的電車,而且還需賠償業主 3.5 萬加元精神損失費。




根據法庭文件,該物業位於北溫 Eastridge Road 陡峭的區域,原告業主為 84 歲的老人 GT。

GT 居住在一個七層物業的底層,但由於物業所在區域地勢陡峭,因此從住宅到停車場區域需要步行 102 個台階。

GT 患有多種心臓和肺部疾病、眩暈症、此外膝蓋和腳踝還有關節炎,使其無法正常上下台階。自從 2019 年 12 月最後一次外出之後,老人已經兩年多沒有再次外出過。

2020 年初,老人向物業提出要求,要加裝電車,連接住宅和停車場之間的陡峭區域,但遭到了物業成員的反對。


物業認為,老人要求在公共區域安裝有軌電車,但物業在公共區域需要使用商業級的電車,但 GT 所選擇的有軌電車是不符合該項標准的。物業想出一些變通的方法,其中包括在該區域安裝索道式纜車座椅(chairlift system)。

裁決文件中稱,很多其他業主認為,安裝有軌電車有損物業的整體外觀,將使房產的價值貶值。還有居民認為,安裝有軌電車占用了物業現有的公共空間,另有業主認為這種有軌電車影響了其他業主的視野、噪音也造成對其他居民的影響。

最終 2021 年 1 月,物業經過投票決定,將家裝一套索道式座椅,不過這項設施需要所有業主額外支付 $17,500 加元


但 GT 反對這種索道式座椅。

他認為這會讓他暴露在各種因素中,對於他的身體條件是一種挑戰。此外,這種索道式座椅需要專業訓練有素的人來操作,對於已經 80 多歲的他來說很難操控。如果遇到緊急急救的情況,這種索道式座椅也不方便急救人員將其帶出。

GT 仍然堅持使用有軌電車,這種 tram 可供 4 人同時乘坐,每次通行的時間為 90 秒。

此外,GT 提出他所要求的有軌電車價格為 15.1 萬加元,超出所有業主每家支付的 $17,500 加元費用之外的部分,他提出願意自己來支付,只為了能夠安全、便捷的出門。

但對於他的這項提議,物業遲遲沒有給予回復,雙方陷入僵持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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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當前評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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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評論2 游客 [當.甲.合.諷] 2022-05-31 14:23
    不是物業買單,是其它住戶買單。讓其它住戶多花2萬合理嗎?他們賺的不也是血汗錢?如果是公共設施那應該,但是如果只是個人的話,不是很合理,因為這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。
    評論1 游客 [辛.香.經.說] 2022-05-30 13:24
    物業是誰?物業是所有業主利益的代表管理大樓。所以矛盾在於GT與其他業主之間的利益沖突。其他業主不願意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,所以不願意采納GT的要求。當然法院可以判決強制執行。另一種變通的方式是幫助GT去買或租另一處適應其居住與活動要求的住所。這樣就無需等待與僵持。但是當尊嚴變得無比重要的時候,贏得自己的權利是最重要的,妥協不在考慮之中。這就是現實社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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